鞋靴品类寄台湾通关强制规范(海关公告硬性要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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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6-06 20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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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 本站

1. 适用依据

产地标识依据:台湾基隆海关贸服字第09570187420号公告(进口鞋类商品产地标识规定);反倾销税依据:财关字第1081001242号公告。

2. 强制产地标识规则(必合规,否则禁止通关)

税则第64章全部鞋靴产品,必须在鞋体明显位置,采用不可拆卸、永久性方式标注生产国别,支持中文或外文标注。合规标注方式包含:烙印、烫印、本体印刷、附缝标签。临时贴纸、可撕贴标签等可拆卸标识方式,不符合通关要求,会直接导致退运或要求补正后才可进口,延误通关时效。

3. 大陆鞋靴反倾销税征收规则

征税对象:大陆生产、大陆输出的特定鞋靴产品;征税税则章节:第6402节(胶面鞋靴)、第6403节(皮面鞋靴);征税品类范围:绅士鞋、女高跟鞋、马靴、休闲鞋、童鞋、凉鞋;征收税率区间:4.56%~43.46%。

免征反倾销税鞋款(无需缴税):运动鞋、工作鞋、拖鞋、医疗用鞋。精准界定标准:运动鞋为海关税则第64章定义的专业运动导向鞋靴;拖鞋为鞋面镂空、鞋头/鞋腰/后跟镂空、无后系带的鞋款。

4. 鞋靴寄台通关优化建议

寄件前需精准核对鞋靴品类、匹配对应税则号,区分征税品类与免征品类;若无法确定税则归类,可提前向台湾海关申请税则预先审核,规避归类争议、额外税费、退运延误风险,保障清关顺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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